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甘孜州属林业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林业经费使用效益,经甘孜州林业局党委研究决定,着力“四加强”,开展甘孜州属林业企事业单位审计监管工作。
加强审计领导。甘孜州林业局高度重视此次审计,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牵头协调,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政策咨询、纪律监督和技术服务的审计综合协调小组,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甘孜州属林业企事业单位审计工作。
加强审计覆盖。甘孜州属林业企事业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文件和财务等票据,审计工作要全面覆盖州属林业企事业单位,全面覆盖2011年至2016年时间节点,全面覆盖天保工程结算审计和产业发展资金审核工作,确保审计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加强审计监督。甘孜州林业局驻局纪委要加强对审计工作全程监督,认真组织,严格纪律,确保通过此次审计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能力。同时,中介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监督。
加强结果运用。此次审计工作中介服务机构只对甘孜州林业局党委负责,不对被审计单位负责,审计报告不反馈甘孜州属林业企事业单位。审计结果运用于下一步加强甘孜州属林业企事业单位的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为积极准确决策森工调资、社会保障和国有林区改革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