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疫情防控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现场

疫情期间可享五大税收优惠政策,并建立三个机制为中小企业“输血”

3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疫情防控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3月23日,全省规上中小工业企业复工率99.67%,职工复岗率超八成,达87.2%。

从服务业和农业看,企业复工复产也呈现积极态势。截至3月23日,全省限上商贸企业复工率92.2% , 规 上 服 务 业 复 工 率94.3%,涉农企业复工率95%。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总经济师李堂兵介绍,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冲击。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四川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突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分级分类,精准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推动有序复工复产。

“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但要全面缓解中小企业困难,实现满产达产、平稳发展还需持续发力。”李堂兵表示,尽管当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冲击,但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和努力下,四川有决心、有信心把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帮助中小企业尽快恢复平稳发展,努力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

为应对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国家和省上出台了哪些减税降费的政策?在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郑卫东表示,疫情以来,国家和省里先后出台了一揽子支持救治防护、物资生产、鼓励捐赠、复工复产等方面的税收政策。其中,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主要有5项。

一是降低增值税征收率和预征率。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是统一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自3月1日起,四川省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代开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由1.5%统一调低至0.5%,将自然人代开经营所得发票按开票金额预征的个人所得税由1.2%统一调低至0.5%。

三是对部分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对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免征中小企业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川省内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是延长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年限: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允许弥补的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记者同时从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帮助中小企业过“疫”关,四川建立三个机制为中小企业“输血”。

建立融资需求响应机制。全面摸排融资需求,向金融机构动态推荐企业融资需求1059项、需求额431.32亿元。争取工信部将四川省企业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共有146户企业获得央行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45.41亿元;全省银行机构为1487户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提供融资234.52亿元。

建立融资落实保障机制。加强政银合作,与建设银行省分行、交通银行省分行等开展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合作。建设银行省分行对新开工重点项目可先期发放项目前期贷款,金额最高为总投资的30%。交通银行省分行将向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放600亿元表内外信贷支持。推动应收账款融资缓解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金压力,促成347户产业链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11.2亿元。强化融资担保服务,增设疫情期间融资担保保费补贴,引导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1-2月,全省在经信厅入库担保机构新发生中小企业借款类担保58.12亿元。

建立融资服务创新机制。创新政保合作,与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合作向56户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生产企业免费赠送保障,累计赔偿可达2000万元,为企业提供有益保险保障。创新应急转贷损失分担,新增应急转贷损失省级分担,鼓励各地用好用足应急转贷帮助企业缓解资金“过桥”困难。经初步统计,1-2月全省各地运用应急转贷资金支持156户企业转贷182笔,金额超过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