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该省评审出185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这是自去年四川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以来,首次评审产生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意味着在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出现了首批“教授”。
据悉,过去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相互独立。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中级。
2016年《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全面启动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省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同时,在中小学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职称。此项改革被业内人士认为打破了教师职业成长的“天花板”,拓展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有利于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根据评价标准,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价指标突出教师立德树人的本质要求,更加注重教学能力水平,强调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工作经历和工作成果。
据悉,本次产生的首批正高级教师主要来自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教育科研院所、幼儿园等机构,分布在中学、小学、学前教育等各学段,大多数长期奋战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中小学教师被评为正高级职称后,其相关工资待遇也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