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聘请一位法律顾问。给全市261个贫困村每村配备1名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普法宣讲、提供涉法事项法律服务、参与产业合作洽谈等,从法律层面为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护航。目前,已累计开展宣讲1094次、提供服务7202次。
二是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从贫困村村民中挑选一批具有一定文化基础、接受能力和宣讲能力村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群众急需法律知识培训,利用农闲、赶场等时段,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国家扶贫政策等。目前,共帮助贫困村培养法律明白人4173人。
三是完善一个村规民约。通过院坝会、田坝会等收集群众意见,按“易记、易懂、易行”原则,引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用规章制度维护村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提升贫困村自治能力。目前,共帮助贫困村完善村规民约261个。
四是教授一套维权方法。依托贫困村“便民服务代办点”,向贫困户发放“政务监督联系卡”“便民法律服务牌”“便捷维权途径牌”,接受群众咨询、信访、投诉、举报等,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目前,共帮助贫困户依法维权399次。
五是化解一批矛盾纠纷。针对精准扶贫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流转、征地拆迁补偿等矛盾纠纷,实施帮扶单位包户干部包案化解责任制,运用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分类调处,确保扶贫政策落地,扶贫项目顺利实施。目前,共帮助贫困村化解矛盾纠纷756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