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督查督办。市委、市政府成立8个督导小组,推进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督导全覆盖。排查清理10个重点整改问题,由市领导挂联县区挂牌督办。

(2)加大环保投入。建立环保投入与经济增长速度同比例增长制度,本级财政优先保障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源保护、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环保民生项目资金,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环境治理资金1.5亿元。

(3)强化执法监管。坚决查处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环境违法问题,以严查严处倒逼问题整改。截止目前,全市共立案120件,处罚款716.84万元,同比增长300%。

(4)坚持目标导向。将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县区党委政府、市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增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考核权重,2017年,县区考核分值由3%提高到10%,市级部门从不考核提高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