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2)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绵阳市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将严守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红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确保完成2017年我市基本淘汰黄标车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方案》明确了总体工作原则:属地管理与部门分工相结合。各县市区(园区)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辖区相关单位和个人黄标车淘汰工作,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黄标车淘汰工作;管好公务车与抓好本单位职工私家车相结合。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既要负责好本单位公务车中的黄标车淘汰工作,又要抓好本单位职工私家车中的黄标车淘汰工作;政策引导与严管严限相结合。采取财政补贴、政策限制、宣传教育、严格管理等多项措施,加强源头管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

根据《方案》,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黄标车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淘汰完毕;其他黄标车淘汰工作要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各级各相关部门在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中的责任分工,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责任,认真抓好落实,扎实推进工作。

淘汰黄标车,减少尾气污染是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决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提倡绿色环保出行。

根据《方案》,市目督办将联合环保、公安等部门动态掌握科学分析,不定时派出检查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已制定具体方案,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给予相应补贴。其中,营运黄标车每辆补贴标准从3000元到6500元不等,非营运黄标车每辆补贴标准从3000元到5500元不等。同时规定,在2017年9月30日前办理报废淘汰的可享受规定补贴标准的全额补贴,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之间办理报废淘汰的可享受规定补贴标准的80%,2017年12月1日以后办理报废淘汰的不予补贴。(李锦辉 绵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