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泸州市工商局获悉,2017年上半年,泸州共有民营企业38127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有1984户,上半年新增加民营企业4173户。2017年上半年,全市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471亿元,同比增长10.2%,增速稳居全省第一位。

据了解,自2017年7月1日起,泸州取消13%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化肥、图书、报纸等,按照11%税率征收增值税。上半年,通过“银税互动”累计发放信用贷款金额3432万元,惠及中小微企业39户,解决就业人数400人。市国税局对民营经济纳税人减免国税税入约6.4亿元,其中:1.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减免增值税税额约75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泸州正在起草《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落实地税优惠政策。预计执行后,可为企业减负近13亿元。

与此同时,泸州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以扶持中小微企业。先后制定《强化融资信用增进实施细则》、《保险公司支农融资风险补贴实施细则》和《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实施细则》,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及保险公司服务中小微企业进行全方位、多层次支持。鼓励银行开展应收帐款质押业务,全市应收账款质押余额169亿,其中应收质押平台企业开户数超过1000家,综合排名全省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