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责任落实。编制印发了2017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每月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1轮,随机抽查7个乡镇政府监管属地责任和其辖区内种养殖场、农资经营户、屠宰场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乡镇政府和基层管理站履职不到位的约谈问责并限期整改,生产经营主体违法违规的及时移交县区农业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二是突出公众参与。在《广元日报》、广元农业信息网、广元农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上公告整治行动的整治重点、工作措施、举报奖励等内容,开通“广元农业”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和“12316”举报热线,鼓励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营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三是突出风险把控。加强日常检验检测,准确全面掌控风险,及时有效填补监管漏洞。截止7月底,协助完成省级例行监测农、畜、水产品共495个样品,市级开展质量监测农、畜、水产品共270个样品,县级开展质量监测农、畜产品约600个样品,监测指标90余项;基层开展快速检测农药残留约1.4万个样品、“瘦肉精”约3.8万个样品,药残检测合格率保持99.5%以上,“瘦肉精”保持零检出。

四是突出案件查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件查处为重点,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开展巡查,严厉打击违禁使用、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私屠滥宰、制假售假等行为。截止7月底,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23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238家次,整改问题132起,立案查处46起,总共罚款8.03万元。

五是突出制度创新。坚持从“打”、“管”双向用力,建立“检检联动”、“检评衔接”机制,真正让生产经营主体不敢违法、不能违法。“检检联动”机制是指生产管理部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执法部门提供线索,执法部门迅速开展案件查处。“检评衔接”机制是指执法部门定期将生产经营主体违法违规和问题整改情况通报给生产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将其作为认证认定、资金争取等方面量化考核扣分或否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