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20日,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加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局在全区13个乡镇开展了以保护野生动物及禁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为主题的为期一个月的“清网行动”。

行动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章节及全区境内的国家级野生动物种类。倡导群众不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行动还组织区野保站工作人员与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对各自辖区进行拉网式巡查,杜绝猎捕野生动物的情况发生。

截至目前,“清网行动”共开展宣传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并在江口镇将军湖旅游景区发现了高4米、长26米的捕鸟网,捕鸟网上还有一只刚被捕捉的野生鸟类。行动人员立即对捕鸟网进行了拆除,对野生鸟类进行了放生,并通知区森林公安局对此事件进行进一步查处。(刘渝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