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扶持。梳理省市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系列政策文件,编制成册印发各地各企业,提高政策知晓度。出台《关于加快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小微型企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从财税、金融等方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全年新增小微企业2289户、同比增长36.5%。

(2)资金扶持。建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财政安排200万元、各区市县安排100万元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补助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市县财政直接对小微企业奖励补助1000余万元。

(3)技术扶持。经信、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动,开展小微企业服务对接,全年开展各项帮扶活动12次、服务小微企业1000余人次、服务满意度达98%。开展院企合作,(首批)认定48家合作服务机构、功引入省机械设计院等10家科研院,为全市小微企业发展“诊脉”,全年为岳池莲桥米粉、佛手山食品等30余家企业开展技术会诊100余次。